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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与香坊区司法局共同承办“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

日期:2013-11-22 发布单位: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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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要求,由香坊区法学会主办,我校文法学院和香坊区司法局共同承办的“香坊区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于2013年11月21日上午在文法学院会议室召开。来自政府、理论与实务界的领导、专家和学者就哈尔滨市和香坊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展开广泛交流和热烈讨论。

研讨会伊始,文法学院李景义院长向参会代表致辞,表达了对召开本次会议的祝贺和对与会人员的问候。随后,哈尔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第四大队队长纪春林、香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郑春艳、新香坊街道武装部部长李秋白以及文法学院的庞文、梅梅、刘波平等老师分别就各自提交的论文作了发言。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刘慧萍教授和我校文法学院刘文燕教授分别作了点评,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符合刑罚改革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研讨会非常及时,内容丰富,突出了时代感,是对我市、香坊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很好的总结和发展。专家也希望今后我市、香坊区能有更多更好的社区矫正案例研究,并积极研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相关理论和有益做法。

随后,市法学会副会长、我校校长助理王跃先教授发表了讲话,对市、区各界给予文法学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哈尔滨的社区矫正工作早日作出成绩,造就社区矫正的哈尔滨模式。中共香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贵成讲话认为,香坊区在社区矫正、法律调解等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和做法,今后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同时他希望以后能够推动高校师生参与社区矫正,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第三方参与,提高社区矫正的实效。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艳红在讲话中向大家介绍了国内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对今后哈尔滨社区矫正的资金安排、机构整合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发表讲话,他高度赞赏此次研讨会所具有的时代精神,认为今后高校和司法界要进一步研究社区矫正,加强对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他希望今后在“法律诊所”的哈尔滨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起社区矫正的哈尔滨模式。全会由文法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卞文忠教授主持,他在会议结束前谈到,香坊区林大社工服务中心已经正式注册成立,希望今后能够和市、区司法系统合作,为社区矫正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的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