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文法学院法学专业邀请到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爱民主任,面向法学专业的全体教师和学生做了题为“从仲裁视角看法律人应具备的品性”的学术报告。吴爱民主任在政法和政府法制工作二十多年中,先后从事公安、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政府立法及兼职律师工作,有较丰富的行政及民商事法律经验。其间,共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800余件,组织并参与制定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30余件,主编《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公司卷)》,撰写《完善地方立法程序中听证制度的思考》《运用仲裁制度解决商事纠纷问题研究》等30余篇论文及调研报告。
下午一点四十分讲座正式开始,吴爱民主任从“仲裁”、“仲裁法”这两个专业概念入手,探讨仲裁的受案范围以及仲裁制度的特点,随后,他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并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从“要有坚定不移的法律信仰”、“要有客观缜密的法律思维”、“要有坚持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以及“要有广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这四个方面阐释了法律人应具备的品性。最后,吴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哈尔滨仲裁委的基本情况以及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在哈尔滨市仲裁委的实习情况,鼓励同学们要鉴定法律信仰,投身法律实践,并以“崇尚法律、公平正义、求真务实、德才兼备”这十六字与同学们共勉。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张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