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等各项奖励、资助评审工作圆满结束。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3〕108号)要求,9月24日学校启动2012—2013学年各项奖学金、励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印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调整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东林校学〔2013〕104号)和《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各项奖励(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东林校学〔2013〕105号)等评审工作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召开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此项工作,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孙正林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按照学校评审工作统一部署,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名额分配对农林专业(学科)学生、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均有所侧重。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导师、学科)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专家)联评、院校两级公示、资助中心复核、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一系列程序,共评出8246人次获得奖励、资助,累计将获得奖(助)学金总额为2410.5万元。其中,研究生共评选出40名博士生、85名硕士生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共评选出184名优秀学生拟获得国家奖学金;评选出555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608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同时,从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出1100名 “牵手”励学金获得者和200名 “宜华”励学金获得者。
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各学院继续总结以往的评选经验,将好的评审做法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如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根据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结合学生成绩排名、素质测评、实践能力等基本要素,确认学生是否具备候选资格;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综合评价研究生在科研水平、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的表现。在评审中,有的单位还增加了答辩、测试等环节。答辩会增强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透明度和择优性,营造了我校学生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同学们勤奋学习的动力和对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优秀典型突出,评审结果喜人。评选出的125名研究生和184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具有极大的代表性,他们中间黑龙江省道德模范、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等优秀典型层出,发挥了国家奖学金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及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育人导向功能。
评审期间,学校将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和办公电话地址等通过广播、网站、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形式以及微博、微信、人人网等新兴电子媒介形式面向全校公布,接受全校师生咨询、监督,做到了整个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平稳有序。
此次评审,学校统筹综合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覆盖了全校所有专业和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既奖励优秀又帮扶贫困,同学之间也表现出了相互谦让的精神,达到了“助学扶志、资助育人”的预期效果,提高了各类奖助学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所有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贯彻落实了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的资助举措,实现了“助学、筑梦、铸人”的资助要求,为校园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龚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