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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坚持开放办学 为服务地方社会作贡献

日期:2015-01-07 发布单位: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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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我校文法学院参与并承担的黑龙江省行政权力清理论证工作正式启动,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代表学校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签约。截至目前,我校文法学院共参与和承担地方性规章和权力清理87项。

在“省校合作”服务社会过程中,文法学院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服务理念,为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作出自己的贡献。近期共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参与黑龙江省人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2014年10月17日,我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一行来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参加黑龙江省人大地方性法规清理签约仪式。蔺海波书记代表学校与黑龙江省人大签署地方性法规清理协议书,共承担了64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二是参与黑龙江省政府规章协议清理工作。2014年12月12日,我校文法学院副院长于景辉与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签署清理省政府规章协议,共承担了12项规章的清理工作。

三是参与黑龙江省行政权力清理论证工作。2015年1月6日,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签署了行政权力清理论证协议,共承担了11个单位行政权力的清理论证工作。

近年来,文法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服务地方,不断拓宽学院与外界的交流渠道,促进学科专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此次参与和承担地方政府事务性工作,一方面体现了我校文法学院开放办学的思想,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对我校办学实力和办学质量的认可,体现了我校良好的服务社会职能,促进地方法治建设。(周孜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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