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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6人次本科生将获2200余万元奖助学金

日期:2015-10-29 发布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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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完成,8456人次本科生将获得资金总额为2210.5万元的国家与社会资助,其中国家奖助学金1830.05万元。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全面做好2015年国家与社会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5〕199号)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达的社会捐助预算额度,学校及时调整了家庭经济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成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资助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与评审委员会,召开国家奖学金等国家资助和各项社会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了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国家资助评审情况和社会资助评审情况汇报,听取了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汇报。

在国家奖学金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对此次评审工作给予肯定。他说,我校资助工作能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就是坚持了一贯严谨的工作作风,今年评审工作,各院起步早、把关严,做到了评审工作与培训学习等日常工作两不误。蔺海波副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三点工作要求:第一,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带动学风建设,奖励先进的同时确保无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第二,实施学校“树人工程”的具体要求,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把握“爱、细、严”的学生工作核心,严格做到公平公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让资助有据可依;第三,以助学扶志为目标,建设有东林特色的资助文化,巩固诚信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杜绝奢侈浪费,在加大资助力度同时,引导同学们学会感恩。

按照学校评审工作统一部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东北林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及各项社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23日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正式启动国家与社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历经一个多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名额分配对我校涉林专业学生、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均有所侧重。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联评、院校两级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校评审委员会讨论、领导小组审定等一系列程序,共评出8456人次累计将获得奖(助)学金总额为2210.5万元。其中,评选出176名优秀本科学生拟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名,占44.32%);评选出551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632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评定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牵手”励学金;评定出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评定出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宜华”励学金。

此次评审,学校统筹综合评定各项国家与社会奖助学金,覆盖了全校所有专业和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既奖励优秀又帮扶贫困,秉承“助学扶志、资助育人”的资助理念,切实提高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效益,保障了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贯彻落实了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的助学举措。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各学院继续总结以往的评选经验,将好的评审做法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如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增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度的同时,体现了择优的原则,各项奖助学金评审过程的合理有序,为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增进校园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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