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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在我校举行

来源:文法学院 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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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黑龙江省环境法学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11月9日,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省生态法治学术交流基地承办。开幕式由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朱文玉主持。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海鹏在致辞中介绍了东北林业大学的基本情况和学科发展特色。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北林业大学赵英杰教授致欢迎辞。

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冷秀艳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寄予了新期待。

会上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新任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宏巍教授在发言中表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在未来的工作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法学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服务环境法治实践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陈秀萍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磊副教授、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龚春刚主任、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荆珍副教授作主旨发言,并为“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主题征文获奖者颁发证书。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彦杰表示,此次会议成功召开,必将有力促进我省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将全力支持省法学会的工作,为建设法治龙江和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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