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东北林业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学校百余名师生“零距离”、“全景式”观看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审判长马文静法官的主持下,查明当事人身份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宣读一审判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一系列审理程序依次展开。上诉人为黑龙江某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和某产业园,被诉人为七台河市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及罗某某。在法庭调查阶段,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被上诉人是否具有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本案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及本案的赔偿数额四个争议焦点充分阐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随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庭辩论,对仍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进一步陈述意见。
通过本次知识产权庭审进校园活动,同学们“沉浸式”体验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司法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司法程序的认识。同学们在法学实践中增强了思辨能力,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让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活”起来。
庭审结束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南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与文法学院领导班子召开了合作交流座谈会。会上,院长朱文玉介绍了东北林业大学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基础以及文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发展情况,希望能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岗区人民法院在实践实习、案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共同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展新格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马文静简要介绍了省高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工作成绩。她表示,日后将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双向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