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2018年国家、学校、社会资助等奖助项目评审工作结束。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联评、院校两级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校评审委员会讨论、领导小组审定等一系列程序,共计9236名本科生和4035名研究生共获得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及各项社会资助项目6333.73万元。
279名优秀学生拟获得国家奖学金(本科生174人,研究生105人);4035名研究生(硕士3566人,博士469人)拟获得学业奖学金;550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617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获得国家助学金;423名学生拟获得校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6959名学生拟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6063人获得东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460人拟获得“牵手”励学金(本科生1305人,研究生155人);200人拟获得“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本科生179人,研究生21人);200人拟获得“牵手”奖学金。其中助学类资助涵盖了全校401名建档立卡户本科生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人。其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本科生6177人(含预科生)共获得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及各项社会资助项目2694.35万元,占获得奖助学金人数的66.88%,占获奖金额的69.63%。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审机构,先后印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调整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及社会资助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调整家庭经济困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按照学校评审工作统一部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启动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学校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14日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正式启动国家、学校和社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工作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操作的透明性,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学校注重名额分配的全面性和倾向性的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整体部署,对我校涉林专业学生、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学生、建档立卡户,对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均有所侧重。
10月9日,我校召开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及社会资助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国家资助项目评审情况、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评审情况、社会资助评审情况、关于下达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奖励、2018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汇报。
此次评审,学校统筹综合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覆盖了全校所有专业和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据统计,在全体本科学生可参评的奖学金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学生中分别占34.48%和18.68%。充分发挥了我校奖助体系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了各类奖助学金的效能,保障了学生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