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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在我校举行

日期:2019-01-02 发布单位:文法学院 文字:盛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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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686673372 摄影

“石墨和金刚石的软硬不同,是因为其结构不同;法律文书的结构没搭好,即便材料很丰富,也未必能达到效果。”马宏俊教授用类比的方式,向同学们强调了法律文书结构的重要性。2018年12月28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举办的“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在我校文法学院顺利开展,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以“裁判文书说理技巧漫谈”为题目,与现场的文法学院近300名本科生、研究生展开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苗鸣宇,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石贤平,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法学专业教师赵权出席本次讲座。

马宏俊教授首先以《我不是潘金莲》为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真假离婚裁判文书的说理技巧,并以“法律文书”为中心,提出了法律文书对写作能力的要求,并强调“法律文书不是单纯的教与学,而是一个指导、训练、内化的过程。”马宏俊教授表示,不能因为注重理论层面,就忽视了技术层面,要踏踏实实培养法律人。

面对现场同学提问,如何看待当前实务层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时,马宏俊教授表示,裁判文书的水平高低不单纯是因为法官,同样是基于基础材料、律师水平各个组成部分综合的结果,期待裁判文书水平越来越高。

苗鸣宇副教授主持了“法律文书三人谈”环节。马宏俊教授、石贤平副教授、赵权老师,围绕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任务与使命,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意义、内容、教学理念,及法律文书制作与司法改革关系等方面,以自己的工作教学经验与在场同学交流。该环节中,“法律文书是衡量法律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法律文书要经过实践才能充分检验”“法律文书是终身学习的过程”等观点金句引起在场同学的共鸣,获得了频频掌声。

“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东北林业大学站,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组织主办的“法律文书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之一。马宏俊教授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专题讲座和“法律文书三人谈”,让更多的法科学生更好地了解和认识法律文书写作专业技能的学习意义,进一步促进法律文书写作技能教学质量和学习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