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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举办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与思政教育专题培训讲座

日期:2018-11-05 发布单位:文法学院 文字:赵权,石云鹤 图片:石云鹤,孙培炎
文字 赵权,石云鹤 图片 石云鹤,孙培炎
电话 82192349 摄影

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大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培养正确的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1月1日下午,文法学院邀请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兼职讲师、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秘书史广东检察官来校作“做一个懂自救、有操守的老司机”专题讲座,省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杜惠滨、文法学院副书记苏永涛、研究生辅导员赵权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

培训讲座现场

主讲嘉宾——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兼职讲师史广东

讲座中,史广东检察官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校园贷”、传销、吸毒的恶性典型案件切入,辨证分析了三者的危害、并在如何进行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同学们“理性消费、拒绝滥贷、慎重交友、远离毒品、警惕风险”。史检察官指出,传统形式的传销有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专挑熟人下手、鼓吹一夜暴富、持续洗脑等特点,当前传销手段不断升级,花式传销方式层出不穷,常利用一些新奇的概念来炒作,如以电子商务的名义拉人头,收会费,团队计酬;炒作概念:网络营销,网络创业,p2p,区块链等,其本质都是庞氏骗局,让人云里雾里的就上当受骗,遇到这样的问题需要保持冷静,不盲目轻信。

史检察官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入揭露了诈骗的多种形式,简单诈骗:如招聘在家上网兼职、交中介费找家教,诸如此类的广告是常见的骗人方法,因此史检察官建议不要盲目寻找各类兼职工作,避免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花式诈骗:网络兼职刷单、网络购物、网络游戏;非法集资类诈骗:典型案例如“e租宝”,尤其是在定期存款利率不到2%的情况下,收益率可以达到10%以上的,史检察官建议高利息的投资都需要谨慎;校园贷诈骗:校园贷的本质就是诈骗。经过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出现回租贷、培训贷等诸多“新马甲”。史检察官提醒同学们应提高警惕、仔细辨别。

随后,史检察官指出,大学生吸毒目前离普通同学比较遥远,但这不代表没有危险,他提醒同学们在出入一些场所时要加强警惕,如夜店、酒吧、ktv、网吧、宾馆等场所都可能有毒品藏匿。

最后,史检察官结合自身求学、工作的经历,向大家深刻阐释了法律人职业操守问题,操守是社会的良心,法治建设应该是每一个法律人毕生追求的目标。法律人应当有法律人的操守,法律人应当有法律人的担当。

此次专题讲座,使学生们了解了校园贷、传销、毒品的危害,提高了学生的防范意识,对学生树立“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维护自身权益”观念,远离毒品,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享受美好的校园生活,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